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开展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建设工作。
《意见》指出,要准确把握基地建设目标要求。围绕粮油、果蔬茶、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农产品加工重点领域,依托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及具有较强研究基础的科研机构,建设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工程化研究和核心装备创制,形成集成度高、系统化强、能应用、可复制的农产品加工工程化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示范平台。“十三五”期间,在农产品初加工、主食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等方面,支持建设36个技术集成科研基地,提升农产品加工集成创新能力,技术装备取得较大突破,加工过程节能减排成效明显,技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为建设技术先进、竞争有力、服务高效的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体系夯实基础。
《意见》强调,基地建设要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国家战略,需求导向。根据国家战略需求,针对行业突出问题,结合市场需求实际,开展基地建设,解决共性关键技术装备难题。二是坚持自主研发,技术集成。大力开展自主研发,应用现代智能制造等技术,开展技术工程化研究和装备创制,推进技术集成与融合创新。三是坚持联合合作,协同创新。推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建立“产学研推用”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和科研成果示范推广应用。四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各类主体作用,鼓励各类经营主体、社会资本参与或独立建设技术集成科研基地。
《意见》要求,要突出基地建设重点任务。针对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综合利用率低、物耗能耗高、自动化程度低、风味与营养成份损失大等问题,建立由原料处理、加工制造、加工后处理等功能模块组成的柔性加工技术研究试验平台,开展自主研发设备性能测试与改进、选型设备适应与改进、进口设备吸收转化、工程化工艺完善与优化、工艺路线自动控制系统改进,以及生产环节的节能减排、节本降耗、产品质量控制等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精神,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改善科研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6-2020年)》和《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目标要求
围绕粮油、果蔬茶、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农产品加工重点领域,依托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及具有较强研究基础的科研机构,有效整合全国农产品加工科技资源,通过中央投资引导与调动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相结合,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工程化研究和核心装备创制,形成集成度高、系统化强、能应用、可复制的农产品加工工程化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示范平台,提升农产品加工集成创新与熟化应用的科研能力,满足农产品加工业共性关键技术需求。“十三五”期间,在农产品初加工、主食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等方面,支持建设36个技术集成科研基地(见附件),购置研发装备与仪器,建设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废气处理、噪声处理、通风及制冷装置、自动控制、在线监测等相关配套设施,完善技术集成试验研究条件。通过努力,大幅提升农产品加工集成创新能力,技术装备取得较大突破,加工过程节能减排成效明显,技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为建设技术先进、竞争有力、服务高效的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体系夯实基础。
二、明确基本原则
坚持国家战略,需求导向。根据国家战略需求,针对行业突出问题,结合市场需求实际,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准确定位,分品种、分领域、分区域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切实解决共性关键技术装备难题。
文章来源:《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 网址: http://www.xdzzjsyzb.cn/zonghexinwen/2020/0928/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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